【图案面值】
J (5-1)经济特区·深圳 50分 3542.75万枚
J (5-2)经济特区·珠海 50分 3542.75万枚
J (5-3)经济特区·汕头 50分 3542.75万枚
J (5-4)经济特区·厦门 50分 3542.75万枚
J (5-5)经济特区·海南 50分 3542.75 万枚
邮票介绍:
我国兴办经济特区,是邓小平同志倡导、中央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。1979年7月,中央和国务院发出文件,决定在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厦门四个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特区,作为吸收外资的一种特殊方式,当时叫“出口特区”。1980年5月,中央和国务院又发出文件,正式定名为“经济特区”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试验场,它们的迅速崛起和巨大成果,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发挥的示范作用,是难以估计的。这套邮票主图分别为我国五个经济特区的城市雕像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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